国家税务总局海阳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来源:市局办公室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海阳市税务局积极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通过烟台市局外网县局模块、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公示栏、明白纸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32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9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78条,政策法规23条,更新专栏信息、规划计划等其他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19年4月15日发布,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我局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烟台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开设领导信息、机构概况等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方便纳税人更多地了解税收最新动态。

(四)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网站维护工作标准,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人员、责任明确到位,保证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19

0

行政强制

139

-139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

20.5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及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为此,我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优化、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平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主动与上级单位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政府其他政府部门学习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海阳市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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