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五莲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0 来源:五莲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以下简称“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税务局”)和五莲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五莲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五莲县税务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标准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五莲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五莲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富强路222号,邮编:262300,电话:0633-5231158,传真:0633-5231104)。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2019年五莲县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关切的主要问题,持续加强信息发布,规范政策解读,持续推进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工作,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促进了法治、责任、服务、阳光型税务机关建设,提高了部门公信力。

一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根据日照市税务局制定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进一步规范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和公开内容分解落实到各职能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个人岗位职责以及公开的时限、要求等具体内容。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制度,对已公开信息的所有原始资料和公开后的反馈意见都留存归档,确保每一项数据来源可追溯、真实性可确认。

二是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强化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责任,逐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培训,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公开信息和保密的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形成各部门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

三是考核监督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完善监督考核标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综合考核范围,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书面考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工作落实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0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2456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五莲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条例》要求和广大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单位内部少数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

2019年,五莲县税务局按照山东省税务局、日照市税务局及五莲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更加深入地学习了《条例》内容,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在确保执行现有制度的同时,讨论决定更加细致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以及群众公开需求,加强监督体制,强化日常维护和监督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快捷化、长效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好日照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强化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社会宣传,让纳税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不断加大对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与股室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推动五莲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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