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0 来源:东港区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相关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新《条例》的要求,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关切,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为主线,不断推进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积极配合,并明确专人负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制度建设。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开展。

(三)深化公开内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基层政务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基本信息,同时将一些贴近纳税人的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事项清单加入到政务公开内容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四)严格保密审查。全面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职能股室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并认真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报分管领导签批后,再将信息与审查表扫描件一起报送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统一进行公开。

(五)抓好办税服务厅公开。坚持把办税服务厅这一“窗口”作为推进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对办税服务厅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立信息公示栏、设置意见簿、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7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0

69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291561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形势发展及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推进。

对此,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开拓思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

一是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积极组织各单位进一步深入学习新《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升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全面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使公开工作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量化考核、有序深化。

三是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注重把握好申请和受理关,切实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申请受理后的办理流程,明确受理部门需承担的责任。同时,明确各部门办理的要求和时限,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使依申请公开得到妥善处理,以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东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日照市东港区荟阳路122号,邮编:276800,电话:0633-32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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