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齐河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来源:市局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税务机关有关制度规定,现将我单位2019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齐河县税务局在德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把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强化便民服务作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依法及时准确获取涉税信息,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对纳税人的服务作用,政务公开实效明显提升。在市局外部网站中公开包括“机构职能、领导简介、信息公开指南”等事项。在2019年市局对县局绩效考核“政务公开”项目、齐河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季度和年度考核中未失分,人大满意度测评中相关项为“满意”。

(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在地方政府网站和市局外网统一发布。坚持做到信息公开与税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

(二)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协助地方政府网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主动公开信息,定时对网站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自查,针对栏目未及时更新、空白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发布内容更为合理,管理更为规范。

(四)按照《条例》和网站管理的相关的规定,强化网站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我局进一步编制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内容包括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信息公开有人管,信息管理有制度,信息发布有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5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33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0

4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23.19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齐河县税务局坚持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出发,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针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之后县市区局不再设置外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的现实情况,我局依托地方政府与上级局官方网站及新媒体等渠道,重点针对税收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征管体制改革、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政策法规库等方面,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利用传统方式进行公开。以税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个税改革等税收工作进行专题公开宣传。进一步健全考核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完善监督考核标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通过总结、调查,我们发现仍存在一些的问题,如部分执法信息内容公开有一定难度;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够充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等。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巩固优化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受理的工作规程,更新优化文书范本、内部处理程序,修订考核评议事项和标准。

2、借助上级部门与地方政府官方微信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自媒体力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内容,同时不断加大对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其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4、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探索在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内容、公开渠道等各方面的整合。同时强化技术保障,继续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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