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禹城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来源:市局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禹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税务局和禹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禹城市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纳税人关切,持续加强信息发布,规范政策解读,推进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促进了法治、责任、服务、阳光型税务机关建设,提高了部门公信力。禹城市税务局坚持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出发,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2019年,我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充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队伍建设,全年共组织信息公开培训5次,培训8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了网站信息公开的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收入统计、队伍建设、人事信息、政府采购等方面内容,做到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做好依申请公开政策学习和流程梳理,提升规范化办理的水平。本年度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四)平台建设和信息管理方面。发挥好税务网站平台作用,积极开展青少年税法学堂宣传活动。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0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0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0

  2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7.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禹城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缺乏统一规划和部署;公开的内容还有待深化,各种公开途径的审批流程还有待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部监管力度依然不够强大,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有待进一步增加。

  2019年,禹城市税务局将按照德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加强网络管理,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搞好信息宣传和服务,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在各项税收工作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充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与信息公开配套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职能,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导、检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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