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停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1-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第二阶段)将于2020年1月20日开始升级工作。届时,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和相关部分自然人业务将暂停对外办理,现将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第二阶段)上线内容

    2020年2月1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本阶段工作重点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试点运行,新增个人年度自行申报、扣缴单位集中申报、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功能,同时为提升纳税服务体验,新增意见反馈、税收政策及解读、热点问题、办税指南等功能。

二、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2020年1月20日17时开始,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将暂停办理所有业务。自助办税终端或其他税收系统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自然人税收完税证明打印业务也会受影响暂停服务。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端办理的自然人登记、优惠减免、证明开具、申报、缴款、退税等业务也将暂停办理,请纳税人合理安排办税时间。

温馨提醒: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停机期间仍可办理的自然人业务有:核定应纳税额(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核定、补建车购税登记信息、登记户归类管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委托代征申报、委托代征汇总申报、代开发票、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20年1月23日6时,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2020年2月1日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相关个人所得税业务对外恢复正常办理。

三、登录网址变更特别提醒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访问地址为:https://etax.chinatax.gov.cn。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

已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的纳税人,打开APP即可在线升级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端,无需重新下载安装。

(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

已下载安装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纳税人,打开扣缴客户端即可在线升级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无需重新下载安装。

四、其他事项

为不影响业务办理,纳税人可提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手机APP端里面的“个人中心—银行卡”填报本人银行卡信息,以便进行账户核验。

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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