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保费缴费业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9-23 来源:济南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为配合济南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切换,确保缴费人税务端缴费信息及时回传人社、医保部门记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9月24日18时起停止办理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居民社保费缴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时间

2019年9月24日18时至2019年10月12日8时。

二、暂停办理业务渠道

全市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银行柜台等缴费渠道。

三、暂停办理业务范围                         

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及居民社保费缴费业务。

四、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9年10月12日8时,以上暂停业务恢复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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