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公示(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11日)

发布日期:2019-09-12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文件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1日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公示(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11日).xls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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