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税务局关于小微普惠性政策退税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郯城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要求的纳税人可享受普惠性税收优惠。但由于政策出台时间晚于政策实施时间,造成部分纳税人出现了多缴税金的情况。税务机关相继在各类媒体发布通告,提请上述纳税人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纳税人未办理退税。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现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退税问题通告如下:

 一、对税收系统中有缴税银行账号(卡号),且与纳税人身份信息一致的,税务机关将把多缴税金退还到原缴税账号(卡号)。

二、对税务系统中没有银行账号(卡号)的自然人,有社保(医保)卡的,税务机关将把多缴税金退还到纳税人社保(医保)账号关联的银行账号。

 三、纳税人需要变更退税银行账号(卡号)的,请于8月27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四、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没有享受到退税权益的纳税人请主动、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事宜。

特此通告。

 

 

郯城县税务局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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