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强化”落实“三项制度” 烟台开发区税务局打造“法治税务”体系

发布日期:2019-08-19 来源: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近日,烟台开发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全市税务系统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会后,区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部署相关工作事宜,以“三个强化”,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组织认真学习市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召开座谈会进行文件解读。制定区局实施方案,进行明确分工,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制度。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精准实施。首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好本系统执法资格证件清理核发,并统筹做好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置。其次,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中第一项、第四项中的具体金额标准。罚款数额50万元以上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和税款数额超过500万元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需经过法制审核。最后,将《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中涉及县级税务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的事项进行重点梳理,包括公示依据、公示途径、公示内容等进行明确。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职尽责。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发挥“三堂会审”工作模式的优势,定期对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纠正各种不严肃、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下一步,区局将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提升意识、加强配合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减少税收执法风险,打造开发区“法治税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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