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税务局关于减税降费优惠纳税人退税(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3 来源:兰陵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19〕6号)等有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因政策发文滞后等原因,致使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未享受相关税费优惠。

为确保广大纳税人能够应享尽享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我局正在对今年以来没有及时享受到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办理退税。但由于部分纳税人无联系方式,税务机关无法及时办理退税。现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过程中无法联系的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告,请相关纳税人见此公告后及时携带本人银行卡到我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退税手续。

办理退税不收取任何费用,税务机关在办理退税或者电话联系时不会要求纳税人提供银行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不会要求纳税人进行任何银行转账操作,也没有指定任何网站网上受理退税事项,敬请纳税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兰陵县办税服务厅地址:兰陵县城会宝路东段兰陵文化广场对过。联系电话:0539-5230270

 

附件:纳税人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兰陵县税务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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