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23 来源: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文件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2019年第二季度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清册.xls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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