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就像温暖阳光

发布日期:2019-07-14 来源:中国税务报 字号:[] [] [] 【打印本页】

  

  阳光和煦,山东省莒县小店镇的蔬菜基地里,绿芦笋正快速生长。通过速冻技术,这些绿芦笋将漂洋过海,来到美国市民的餐桌上。莒县芦笋协会会长刁福胜心情愉悦地说:“作为传统农业大县,莒县绿芦笋出口量占全国绿芦笋出口的70%。我高兴的,不仅是芦笋旺盛的长势,还有国家这么好的优惠政策。”

  莒县绿坤芦笋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芦笋茶、芦笋粉、芦笋汁等芦笋制品的研发、加工和销售的小微企业。该公司负责人李守勇告诉记者:“得益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我们正准备扩大规模,增加1条生产线,今后年产值将提高到100万元。”

  “绿芦笋的生长需要阳光,现在光线好的话,一晚上能长10厘米。”李守勇说,“我觉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像阳光,在这样的阳光温暖下,小微企业也像这芦笋似的快速成长。”

  规模较大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也在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中受益良多。“增值税税率从16%降到13%,加上前期上调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企业今年预计可减少增值税500万元,效益有望实现大幅度增长。有了国家政策的支持,我们发展的信心更足了。”山东中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志刚表示。作为全国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企业,这家以种植、加工、出口冷冻蔬菜为主业的民营企业,产品全部出口日本、美国、加拿大、东南亚、欧盟等国家和地区。

  “优惠政策出台后,莒县税务局上门提供政策培训,我们第一时间享受到了政策福利。”王志刚说,增值税税率下调以及部分农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不仅使企业成本大大降低,还极大地增强了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莒县绿芦笋质量上乘,因此价格也比其他国家的高一些。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我们相应降低了售价,这个月光绿芦笋的销量就增长了近10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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