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反映个人任职信息被冒用问题。

发布日期:2019-05-30 来源:山东省税务局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来件情况:5月5日,局长信箱收到李先生税务咨询来信,具体咨询内容为:我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发现了自己从未任职的一家单位。没给我发过工资缴过社保,那么这家单位就涉嫌偷税漏税。我在APP上点了申诉,3月11号申诉的,到现在没有处理。
办理情况:收到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李先生身份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被某公司冒用。针对这一情况,所属地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立即进行核实处理,并将李先生在该单位的身份信息转非正常。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与李先生取得了电话联系,向其反馈了有关办理情况。李先生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答复单位:山东省税务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