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广大纳税人依法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税务机关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并开展纳税辅导。

近期,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请各位纳税人予以关注,如您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请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错漏,请及时补充、修正。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或0530-5192102热线咨询。

感谢您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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