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19年第11号

发布日期:2019-11-04 来源:莒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非正常户公告

日照 莒税 税告〔2019〕11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19年第11号公告清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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