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欠税公告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9-10-31 来源:市局办公室 字号:[] [] [] 【打印本页】

滨税欠公字〔201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惠民县暖佳煤炭销售中心等19户纳税人未缴纳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 欠税公告清册.docx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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