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第三季度欠税公告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9-10-15 来源:市局办公室 字号:[] [] []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之规定,现将滕州市平阳早商贸有限公司等123户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2019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xlsx 

       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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