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热点问题21

发布日期:2019-01-09 浏览量: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1、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答:2000

2、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吗?

答:不属于。

3、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按照每月(  )元的标准扣除?

答:1500

4、大病医疗跨年度是否能把年后发生的支出累计到本年度?

答:不可以

5、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  )元定额扣除?

答:3600

6、享受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需要保留什么证明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7、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元定额扣除?

答:400

8、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答:240

9、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答:48

1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扣除,被赡养人需年满(  )周岁?

答: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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