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整合的公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有效性:全文有效 发布日期:2018-04-28 来源: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注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对本文进行了修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删除)决定实施国税地税业务(修改为:涉税业务)“一厅通办”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整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税地税业务(修改为:涉税业务)“一厅通办”,是指纳税人到除房地产交易、车辆购置税等专业服务厅以外的任一办税服务厅,均能够办理国税地税(删除)主要涉税业务。省内所有具备条件的办税服务厅(见附件)全部实现国税地税(修改为:涉税)业务“一厅通办”。

  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修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整合为(删除)“山东税务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点按“1”键,可咨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进出口税收、发票业务,并可进行投诉举报;点按“2”键,可咨询个人所得税、房屋涉税业务及其他税收业务。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语音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自动语音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本公告自2018年5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省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办税服务厅清单(修改为:《山东省涉税业务“一厅通办”办税服务厅清单》)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8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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