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国税发〔2018〕14号

有效性:全文有效 发布日期:2018-02-14 来源: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工作,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13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做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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