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九批)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三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有效性:全文有效 发布日期:2018-02-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九批,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三批,见附件2)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84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九批)

     2.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三批)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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