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上线运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有效性:全文有效 发布日期:2018-12-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要求,我省网上税务局已升级为规范的“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现公告如下:
  一、登录方式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同网上税务局保持一致,纳税人登录地址不变、账号不变、密码不变。全省(不含青岛)纳税人可通过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进入,或输入网址http://banshui.sd-n-tax.gov.cn/sdwsswj登录。
  二、主要功能
  通过升级改造,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关键创新事项统一”,全面提升了电子税务局的业务处理能力、技术实现水平、安全防护体系和纳税人使用体验,主要栏目功能包括:
  1.我的信息。完成用户基本信息维护设置,包含纳税人信息、电子资料、用户管理等功能。
  2.我要办税。涉税业务办理的集中区域,包含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收减免等功能。
  3.我要查询。实现各类查询功能,包含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等功能。
  4.互动中心。税企互动中心,包含预约办税、在线交互、权益保护等功能。
  5.公众服务。汇总各类涉税公众服务功能,包括公众查询和咨询辅导等功能。
  三、其他事项
  1、技术服务。面向纳税人提供统一的热线服务电话和在线客服服务,纳税人在应用中的技术问题,可拨打全省技术服务热线电话96005656,或登录在线客服www.96005656.com进行咨询,业务问题可拨打全省纳税服务热线12366。
  2、宣传培训。操作规程等使用说明可从电子税务局下载,各级税务机关将开展电子税务局宣传、培训等工作,请及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通知和“山东税务”微信号,了解更多信息。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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