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欠税公告决定书(2024年2号)
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欠税公告决定书
莒税欠公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截止2024年3月181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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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欠税公告决定书
莒税欠公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截止2024年3月181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国家税务总局莒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9日